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相关制度和程序,下列同志被确定为拟发展党员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见附件),现予公示,对拟发展党员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如有意见,请向党委组织(统战)部反映。自此公告发布日起公示5天。
联系电话:党委组织部 863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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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统战)部
点击下载此文件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