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 [2007] 16 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发[2007]11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工作(以下简称支部立项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支部立项活动作为组织增活力、党员受教育、努力为学校中心工作做贡献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力求取得成效。现将本次支部立项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党支部活动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学校2007年工作计划为重点,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积极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
1.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学科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
3.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4.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切入点,加强学风、考风、学生管理、社团活动、就业服务等,全面提高大学生培养质量。
5.爱岗敬业讲奉献,确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6.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7.提倡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创建节约型校园。
8.心系群众,献爱心,帮贫济困。
9.面向社会,积极实践,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贡献。
二、时间安排
4月2日——6日,下发立项通知和立项申请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小组)讨论,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提出活动方案(围绕一个主题,不少于3次系列活动),并将立项申请书报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月6日——2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初评,确定“最佳方案”和“优秀方案”,并将评选结果和立项申请书报送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4月20日—— 30日,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最终确定“最佳方案”和“优秀方案”。
4月30日开始进行方案宣传、实施。“最佳方案”将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报道。校评审委员会将以抽查等方式对所资助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三、活动要求
1.立项活动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时代气息,主题鲜明,有针对性。
2.立项活动要讲究实效性,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3.要把握好支部立项活动与正常的支部活动的关系。立项活动只是全部组织活动的部分内容,不能以立项活动取代全部组织活动。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动员所属支部(党小组)参与到立项活动中来,要深入到基层党支部参与选题讨论,进行帮助指导,结合工作、学习的实际找准立项活动的切入点、着力点,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广泛、深入地讨论,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水平,精心选题立项,实现项目精品化。
5.对在支部立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党委将在表彰先优活动中作为一个单项进行表彰奖励。
6.除学校提供的支部立项活动经费外,各单位对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支部立项活动也要有一定资助,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组织活动 方案立项 2007年 通知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
印14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