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的通知
根据中组部发[2007]8号《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发[2008]4号《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2007]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高校工委[2008]1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
一、处级干部轮训的方式
本次处级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采取集中辅导、自学、研讨交流、检查验收等方式进行。
二、轮训对象
轮训对象为全校正、副处级干部。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我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时间为3天。本次轮训工作从5月15日起至5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安排4次集中辅导、2次交流研讨等活动(详见《日程安排》)。
四、有关要求
1.每位处级干部要事先安排好本职工作,保证集中精力参加轮训,集中轮训期间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轮训的,正处级干部须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副处级干部须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并要参加同样内容、同样要求的集中补课。处级干部参加集中辅导时要进行签到。缺课的也要参加同样内容、同样要求的集中补课。
2.交流研讨等活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校部机关处级干部的交流研讨等活动分三组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各讨论组组长要组织好本单位或本讨论组处级干部在规定时间里认真进行交流研讨等活动。
3.轮训工作结束后,党委组织部要对学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完成验收总结报告,报省委高校工委。
附表:《哈尔滨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日程安排》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哈尔滨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
日 程 安 排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 报告人 | 地 点 |
| 下午 14:00 | 1.开班式,领导讲话 2.集中辅导(一):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 | 1.党委书记高军 2.省军区副司令员 金恩祥少将 (现场报告) | 西区 1号楼 报告厅 |
(周五) | 下午 14:00 | 集中辅导(二):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解读十七大报告文件精神》 | 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协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 赵 曜教授 (录像报告) | 西区 1号楼 报告厅 |
(周六) | 下午 | 交流研讨、整理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各讨论组组长负责 | |
(周三) | 下午 14:00 | 集中辅导(三): 《历史的新起点与发展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中央党校 韩庆祥教授 (录像报告) | 西区 1号楼 报告厅 |
(周三) | 下午 14:00 | 集中辅导(四):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 中央党校 梁妍慧教授 (录像报告) | 西区 1号楼 报告厅 |
(周五) | 下午 | 交流研讨、整理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各讨论组组长负责 | |
(周六) | | 党委组织部完成学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总结报告,报省委高校工委 | 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
备注:上述日程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